2023年体育考核方案 青岛市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优质5篇)

小编: 梦幻泡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体育考核方案篇一

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一)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含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二)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考生考试时间: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25日(星期四)。考试地点: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六十六中和青岛六十八中等五个考点。

“四区”以外区市考试时间、考点由各区市教体局自行确定。

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含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体育考核方案篇二

(一)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体育考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和考前教育,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和指导,组织考生有序参加体育考试。所在考点学校要为考试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主动维护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对考试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考试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成绩。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离岗,不得串岗,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考生要听从考试组织人员和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完毕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干扰考试。

(五)考场保卫人员、医务人员等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和受案处理突发事件,不得擅自离岗。

(六)考试组织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子女和亲属如参加考试,要实行回避制度。

(七) 体育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强工作头透明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及考试组织人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排除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自 觉抵制不正之风,认真维护考试程序和考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平性。对体育考试工作中因轻视安全工作而导致发生考生伤害事故的,及监守自盗、弄虚作假、徇 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体育考核方案篇三

1、“残免”: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在申请时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务组核实确认后,可以免考;“残免”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算,“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a等;同时由学校将残疾证明和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2、“病免”: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特别注意查清隐性疾病患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交考务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b等,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3、“单项病免”:只限中长跑项目。对于因病或存在隐性疾病不适宜参加中长跑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交考务组审核;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中长跑项目成绩按12分计算;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二)缓考

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统一体育考试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和《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统计表》报考务组核准。

缓考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缓考者,该项成绩按0分计。因身体原因在缓考时间仍不能参加考试者,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成绩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标准计算。

体育考核方案篇四

(一)免考。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且已获得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可申请免体育考试,其成绩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36分)作为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此类考生必须将免参加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申请免体育考试的病残考生,必须出具如下相关资料:

1.伤残考生应提交: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书、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证明。

2.因身体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考生应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诊断,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证明。

伤残及因身体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汕头市中考体育考试病疾学生免试、缓考、择考申请表》(见附件2,下称《申请表》)。学校应于2月25日前加具意见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择考。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汕头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标准》,见附件3),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并提交本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诊断,经所在学校审核加具意见后,报所属区县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我市体育考试开设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个考试项目的,按两科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平均分的90%计算体育项目考试成绩(经折算后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折算后满分为49分)。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后满分为38分)计算体育项目考试成绩。申请及审核材料必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学校应于2月25日前加具意见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缓考。临时有伤病,具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区县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考试;缓考时间在5月10日前,各区县集中一次性补考。

对到补考时间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含考试过程造成肢体损伤而无法继续考试的考生),由本人提交临时伤病弃考申请,家长签名确认,由所在学校审核公示,报区县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免考体育,其体育项目考试成绩按满分的25%(14分)计入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已完成一项体育项目考试的临时伤病考生,可做出如下选择: 一是选择已完成项目考试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分;二是选择已考项目成绩作废,其体育项目考试成绩按满分的25%(14分)计入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区县教育局应于3月1日前将申请免考、择考考生材料汇总、造册(附件4,下称《汇总表》)送市招生办备案;临时伤病考生《汇总表》于5月16日前报市招生办备案。

(四)公示。免考、择考的考生名单于3月10日前在考生所在学校予以公示、临时伤病考生应于缓考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体育考核方案篇五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审核通过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测试期限内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免考,审核通过后,各免考项目按6分计入成绩。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得分与参加测试项目得分之和计算成绩。

3.因过于肥胖致病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参加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1000米(800米)免考,审核通过后,只参加其余两项测试,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得分与参加测试项目得分之和计算成绩。

4.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审核批准后,其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两项测试项目免考,经审核批准后,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得分与参加测试项目得分之和计算成绩。

5.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正式测试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期测试。缓期测试内容与办法和正常测试相同,缓期测试时间为5月3日。

上述2、3、4、5类考生必须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学校提供过程管理考核相应资料);1、2、3、5类考生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

以上特殊情况需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缓考除外)。

(二)往届考生、外地回青考生

因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无法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其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目标效果测试成绩双倍计算。